自2024年10月1日起 泉州市新购商品房不再限制销售

时间: 2024-11-15 08:56:07   来源:     浏览:2345次

自2024年10月1日起,自年州市再限制销泉州出台了新的月日房地产政策——

全市新购商品房不再限售。

近日,起泉泉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新购通知》“以旧换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商品售该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年州市再限制销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月日

自2024年10月1日起 泉州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不再限售

泉州加快了环湾向湾的起泉发展,提高了城市质量。新购(数据图片)。商品售

全面取消限购限价。自年州市再限制销

取消限购。月日

鲤城区、起泉丰泽区、新购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商品售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抽签政策,由开发企业自行出售,不设置购房条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转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认购总人数超过200%的,触发彩票销售。同时,鼓励已有住房的居民“以旧换新”,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居民进行处理“以旧换新”给予适当补贴。

取消限售。

新政明确规定,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的一、二手房不再实行限售政策。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房,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

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全市购买的一手二手商品房限售2年,限售年限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计算。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彩票项目一手房限售2年,限售年限自网上签约之日起计算;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公证彩票项目一手房限售1年,限售年限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计算。

从2023年4月14日到2024年9月30日,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二手房限售一年。

自2024年10月1日起,泉州市新购一手二手房不限售。

属于改善需求,再次购买一手商品房后,第一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房可以转让。

取消限价。

在坚持“房住不炒”在此基础上,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新转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标、拍卖、挂牌时不再限制商品房和停车位的销售价格。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继续执行商品房“限房价”要求。

增加对住房贷款的支持。

实施“认贷不认房”,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实行最低首付比例和优惠利率。

公积金贷款。

夫妻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胎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增加10万元。

商业贷款。

泉州市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统一调整至不低于15%,不再区分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同时,取消泉州市第一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第二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泉州晚报金融媒体记者) 谢曦 通讯员 王书瑜)。